“休学大学生行凶致1死6伤”,一审被判死刑!遇难女子丈夫发声
12月26日下午,备受关注的山东科技大学“休学大学生公交站行凶致1死6伤”案,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行凶者付某被判死刑。该事件中遇难女子的丈夫表示,行凶者付某当场表示要上诉。
葛先生爱人在公交站等车时被凶手捅死
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,2023年4月19日,33岁的青岛女子辉辉下班后坐上了一辆公交车回家。当车抵达山东科技大学(青岛校区)北公交站时,一名年轻男子拿着一把双刃弹簧刀,对多名正在排队上车的市民连续捅刺,随后又冲上公交,继续捅刺车内乘客。辉辉在下车逃离时不慎摔倒,被行凶者追上连捅八刀,当晚12时许被宣告死亡,事故中另有6人受伤。行凶者逃至附近一洗浴中心后被抓获。
辉辉生前照片
此案于11月24日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。起诉书显示,行凶者付某今年23岁,为山东科技大学2019级学生。经司法精神病医学鉴定,付某系人格障碍,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。付某因涉嫌盗窃罪于2021年1月起2次办理休学,后要求复学,山东科技大学认为其不符合复学条件,建议其主动退学。付某对此心生不满,蓄意报复学校,于是网购双刃弹簧刀,预谋在学校周边实施故意杀人行为。
起诉书中,青岛市检察院认为,付某为泄私愤在学校周边故意杀人,致1人死亡、6人受伤,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此案于11月24日一审开庭审理后,于12月26日宣判。
12月26日晚,辉辉的丈夫葛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他和家人参加了此案的宣判过程。在法庭上,法官宣读了一审判决书。
审判此案的法庭
法院认为,付某为报复学校,持刀捅刺学校周边无辜的学生、群众,致1死6伤,犯罪动机卑劣,情节特别恶劣,后果特别严重,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极大,实属罪行极其严重,应依法严惩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付某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判处付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葛某等人经济损失48232.8元。
一审宣判后,遇难者李女士的丈夫葛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,凶手当庭表示上诉,并称不会赔偿受害者家属。“他依然是不认罪悔罪,态度傲慢。距离上次开庭见他,感觉他还长胖了些。”葛先生告诉记者,庭上他还见到了凶手的父亲,但双方没有交流,“从案发到现在,他们没有一个人来给我们道过歉。”
葛先生称,他和家人对此案的刑事判决结果感到满意,但对民事赔偿部分有异议,认为赔偿金额太低,他们正在考虑是否提起上诉。
此前一审开庭时,凶手付某曾翻供此前认罪内容,辩称自己患有精神疾病情节,但根据公安机关调查发现的证据显示,凶手作案前还在手机上查阅过相关精神病怎么逃脱法律制裁的依据,强制医疗的钱是自己出还是国家承担等内容。
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付某在案发后未真诚认罪悔罪,相关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。该辩护意见不成立,不予采纳。付圣峰为报复学校,持刀捅刺学校周边无辜的学生、群众,致一死六伤,犯罪动机卑劣,情节特别恶劣,后果特别严重,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极大,实属罪行极其严重,应依法严惩。
凶手行凶前曾给学校发过预告信息
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,凶案发生后,曾有不少山科大学生发帖称付某行凶前有给学校发过多次预告,但学校官方未及时向学生进行过预警。记者从一审判决书中注意到,付某在犯盗窃罪后需要学校出具谅解书时就说过威胁性的语言,在案发前其与学校沟通复学问题时也多次说过威胁言论。
来源:综合极目新闻、扬子晚报-紫牛新闻